国学数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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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条公案
妻保夫
釜鱼乞命事。仁爷巡省一方,奸回丧胆。阿夫不良,因自作孽冒犯天台,虽云众口铄金,敢谓缧绁非罪!宪度自如海涵,良人岂终冯妇。乞转尧天回舜日,泣禹囚解汤纲,置此子于度外,容周处以自新。如再妻儿同罪。上告。
批曰:昔班超上书而兄冤白,缇萦赎罪而父刑释。今某氏为夫犯罪以死哀保,是与班超妹、淳于女事相仿拂也。仰府体情释放,许令自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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